電纜廠家違約責任10.1 貨物存在質量問題的,為賣方違約,買方有權要求賣方按
裁線機下述方式處理:(1)根據貨物質量問題嚴重程度,在不影響正常使用的前提下,賣方同意降低貨物價格;(2)修理或更換貨物,以達到合同規定的規格、質量和性能,賣方承擔相關費用并賠償因此給買方造成的損失;(3)部分或全部退貨的,賣方應將退貨部分相應貨款以合同規定的同類貨幣退還給買方;賣方承擔退貨過程中發生的費用,并賠償因此給買方造成的損失。
10.2 賣方延遲交貨,應按合同總價款 0.5 %/日向買方支付違約金,并承擔因貨物延誤給買方造成的損失。
且買方有權按下述方式處理:(1)買方同意延期交貨的,賣方應在買方同意之日起 3 日內及時交貨;如賣方仍未按時交貨,則買方有權解除合同。
(2)買方選擇解除合同,另行采購相關貨物的,賣方承擔賠償責任。
10.3 賣方在收到買方書面索賠通知后 3 日內未予書面答復,視為賣方已接受買方的索賠要求。
買方有權從應付給賣方的款項中扣除索賠金額,不足部分向賣方追償。
10.4 買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,賣方同意給予買方 2 個月付款寬限期,寬限期內不視為買方違約。
10.5履約保證履約保證金或銀行履約保函,履約保函格式詳見附件二。
10.5.1、履約保證金(或履約保函)的有效期:合同期滿后3個月。
10.5.2、賣方出現違約情況,違約金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,履約保證金不足時從賣方貨款中扣除補足。
10.5.3、履約保證金的沒收并不能免除賣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義務,同時也不能免除賣方根據合同約定應承擔的違約責任。
10.5.4、合同期滿后3個月,賣方向買方提交書面退還申請后,買方于30個工作日予以無息退還履約保證金(或履約保函)。
10.5.5、如有下列情況的,買方將沒收或部分沒收履約保證金:1)合同履行過程中,賣方放棄或拒絕履行合同,沒收全部履約保證金。
2)由于賣方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誤,沒收全部履約保證金。
3)由于貨物質量的原因造成買方或第三方受損的,賣方除承擔違約責任外,還應沒收事故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等額的履約保證金。